乡村产业是为了让村民有尊严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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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人都说乡村产业很重要,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里,“产业兴旺”是头一条。但乡村产业该怎么搞?目前有效的路径并不多。
许多地方政府迷恋于发展乡村旅游,动辄提出“全域旅游”的战略目标;规划设计单位也把“旅游专题”作为乡村规划设计成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仿佛除了旅游产业之外乡村实在没什么产业可以发掘。大家建立了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乡村的自然山水、民风民俗、小吃特产等必定是吸引城里人的,城里人来了必然是要消费的,有消费必然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近年来各地政府在乡村旅游上的投入大多打了水漂,旅游产业很难发展起来,只是有限地改变了乡村物质空间环境,提升了乡村形象。究其原因,无外乎一些常识:城里人并非都“有钱有闲”,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消费乡村旅游;旅游产业发展重在其所依托的市场,任何城市周边有机会发展旅游的村庄数量有限;村民并不具备经营旅游产业的能力,那些成功的乡村旅游案例多是企业或政府操盘,村民反而会因发展旅游被剥夺了在村庄正常生活的权利……
作为乡村主体的村民和村集体对产业发展的想法又如何呢?显然传统的农业由于其弱质性已被老百姓逐渐放弃。这些年行走于乡间,在多地的调研中,村干部和老百姓对产业发展最迫切的愿望是村里能来个大企业,把村里的土地都流转了,村民可以获得租金,然后离开土地外出务工。然而,农业产业投入大、收益低,大量涉农企业常以财政补贴为利润,在补贴期结束后因经营困难而选择“跑路”;同时,在国家日益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及农用地使用规定下,大量占用农田从事非农生产的企业逃离农村,留下一地鸡毛——租出去的土地、收不到的租金……地方政府也热衷于为乡村地区引入大企业,把“在乡村地区的产业”视同于“乡村产业”。曾经在某乡镇看到一个规模很大的矿泉水厂,占了很多的土地,利用当地优质水资源生产矿泉水,完全现代化的生产线用不了几个人,唯有门卫、保洁雇佣了当地七八个百姓,让人不禁感慨:这样的资本下乡,对百姓有何意义?
乡村产业之所以出现诸多乱象,在于我们没想清楚“发展乡村产业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乡村产业的目的不是为地方政府增加税收,更不应是为工商资本创造经济效益。乡村产业应具有“福利型”特征,其首要目的是为了保障乡村社会稳定。在几十年的城乡二元结构下,村民与市民的差距被越拉越大,今天的村民在知识、技能、观念、意识等方面已全方位落后于时代,导致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绝对被动的地位。因此,乡村产业设置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而应充分考量老百姓的参与能力,在符合村民素质能力特征的前提下适度超前,起到引领百姓努力追赶时代步伐的作用。乡村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治理的工具,要通过制度设计保障老百姓获得劳动机会,避免太多百姓进入“食利阶层”,成为社会附庸;同时要设置责任门槛,确保下乡资本能带动村民就业和促进乡村社会发展。更为深远的考量是如何持续通过“扶智”与“扶志”,让每个农民都成长为乐在业中、自食其力的新农民,这才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
乡村产业作为确保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其目的是让老百姓获得“通过劳动让自己有尊严地活着”的机会。在这个事情上,宁可“文火慢炖”“舍近求远”,也不可急功近利、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