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意义

  • 摘要:

    近年来,为解决我国各类空间规划自成体系、互不衔接等问题,国家推动了以“多规合一”为主线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和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三类”为架构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主要体现在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乡村发展的不充分。乡镇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管理单元,在协调城乡关系、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对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社会矛盾的解决具有独特的作用,这既是推动乡村高质量振兴发展的要求,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自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印发以来,各地已在陆续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乡镇虽然是五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最低层级的地域,但由于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与落实的功能要求,高层级地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对“多规合一”内容在乡镇地域的传导与落实,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都会对乡镇地域各类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的落实和各类空间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提出更高的规划要求。特别是乡镇地域承担了更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的作用,以及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体现是高层级国土空间规划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

    同时,乡镇地域涉及到城(集)镇与乡村等不同特质的地域要素,以及其结构上充分体现出的城乡二元特征,也会关联到乡镇地域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如何有效衔接。如乡镇地域的产业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等需要有总体层面的安排,发挥城乡融合的作用,既要考虑与县市的衔接,也要考虑与乡村的融合,做到对乡村发展底线要素的刚性管控。因此,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其他高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

    本期杂志刊登的关于提高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思考的文章便是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非常有益的探索。希望有更多的业内专家和国土空间规划从业人员能充分关注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特殊性,研究如何编制能用、好用、管用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推动乡镇的健康发展和我国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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